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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一、依據原民會112年8月17日原民教字第11200392445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旨辦法發布令影本、總說明及逐條說明、申請表及推薦表各1份。
三、相事宜請逕洽原民會高元義科員,電話:02-89953106。
四、副本抄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,請轉知轄屬學校